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的工作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经个人申请、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学院审核,拟推荐谢姚鹏飞、宋思璇、徐梦羽、袁瑞东、秦英贺、蒋涵同学为2023年度拟发展团员。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如有异议,请致电0557-2871697或到书记办公室(工C31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