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学字〔2015〕18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宿州学院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推荐鲁明等146名同学申请校内助学金。
现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6年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57-2871036或发邮件至szxyjdxy@126.com。
机电学院2017年校内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