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院学字〔2022〕23号)要求,经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及公示、学院审核,现将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机电学院书记室(工C313)反映,或拨打电话:0557—2871697。
机电学院纪委监督举报邮箱szxyjdxyjw@126.com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