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55号)等文件要求,各班经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等环节,现将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57-2871697或到书记办公室(工C31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