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教〔2007〕872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助〔2009〕1号)和《宿州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班经学生申请、班级初评、班级公示等环节,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17电气1班熊青青等7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2871697或到书记办公室反映。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