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教教学部教师职业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全体教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2021年3月31日下午,大学物理教学部在工C302组织召开本教学部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大学物理教学部主任王桂英主持,教学部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王桂英老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让大家充分了解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并强调每位教师应当以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为准绳,严禁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两个办法的出台非常有必要,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肩负了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责任,承担着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最亲近的、值得信赖的人也是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人。因此,我们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三观,要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要有民族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真正起到价值引领作用。
待人接物方面做到诚实守信,要以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宿州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为准则,不做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事。
3、对待学生要公平公正,同时还要有爱心,不能有性别歧视,也不能歧视成绩差的学生,要尽可能的关心和爱护每位学生。
希望每位教师都能做到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为祖国培养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